UBER罰不怕 交部擬修法吊銷車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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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稿時間:2016/02/20 09:12 最新更新:2016/02/20 09:20
交通部開罰新興叫車服務UBER已1年多,累積罰金已超過新台幣4800萬元,UBER仍違法營運,交通部決定修改法規,執行嚴格吊銷車牌。
Uber台北分公司針對行動不便者,推出「uberASSIST關懷優步」接送服務,導盲犬也可上車。中央社記者汪淑芬攝交通部表示,已研擬修改「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」,因只是行政命令,上半年就可望實施。
消基會列舉Uber在台無實體營業據點及客服電話、使用前需先輸入信用卡號、消費者與駕駛間糾紛概不負責等問題,不鼓勵消費者搭乘。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因UBER並未申請成為汽車運輸業,卻以共享經濟的理由,私自招攬一般民眾加入UBER兼差賺外快,以自用小汽車載客,實際就是用非法白牌車從事計程車載客業務。
交通部說,根據現行裁罰基準,自用車違規,第1次吊扣車牌兩個月,第2次吊扣3個月,第3次扣4個月,第4次吊扣6個月,直到第5次違規才會吊銷車牌。
新興叫車服務業Uber雖遭交通部認定違法,卻仍營業,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(右)並對行動不便者,推「uberASSIST關懷優步」接送服務。中央社記者汪淑芬攝交通部公路總局至今已針對UBER司機開出271張罰單,沒有一件達到吊銷車牌規定。
交通部說,自用車違規營業裁基準會將朝會縮短吊銷車牌的違規次數及期限,讓想加入UBER的自用車車主有較多顧慮。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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